关于开展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
日期:2021-03-16  作者:财务处  浏览量:211

关于开展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

全校教职工:
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)的相关要求,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(以下简称“个税汇算清缴”)将于202131日正式开始,教职工可通过“个人所得税”App办理相关业务,具体事宜如下:

一、请通过下载“个人所得税”App完成个税汇算清缴,未注册的教职工请先注册,已经下载该App并注册的教职工可直接登录并办理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业务。

二、申报路径:登录该App,登录后在“首页”—“常用业务”—“综合所得年度汇算”中,选择申报年度为“2020”,按提示操作。

或登录该App,登录后在“办税”—“税费申报”—“综合所得年度汇算”中,选择申报年度为“2020”,按提示操作。

三、如教职工2020年度综合所得存在退税或补税的情形,请准备本人银行卡绑定“个人所得税”App,用于退税或补缴税款。

1.为保证退税成功,请绑定本人62开头的银联借记卡。该卡需为您本人在中国境内开立的I类银行账户。

2.退税为国库直接支付至本人所绑定的银行卡中,请注意查收。

3.请提供正确的银行卡信息(卡号、开户行等),避免税务机关因您个人信息错误而导致退税失败。

四、2020年度综合所得汇算申报将于2021年6月30日结束,请教职工注意时点,避免超期。全校教职工均需进行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。

五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,纳税人在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申报中需补缴税的,请及时在汇算期内完成补缴,逾期未补缴的将按国家法律法规处理。

如纳税人在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申报中需退税而逾期未办理的,税务机关将视作纳税人放弃退税,其所退税款依法依规上缴国库。

六、教职工如咨询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相关事宜,可拨打国家税务服务电话或江夏市民之家办税服务大厅联系电话。

 

国家税务服务纳税服务热线:12366

江夏市民之家办税服务大厅联系电话:027-87012345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财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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